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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2021-02-0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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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3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与自治区检察院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处和检察技术处对接工作。

负责与市检察院办公室、检务保障部对接工作。

职责: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外事等工作。

负责院党组会议、检察长会议、院务会议工作。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简报。

负责承办上级检察院交办事项及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

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和院内外的综合协调。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装备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负责机关通信、计算机网络、智能会议、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保障等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保密工作。

(二)第一检察部

负责与区、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对接工作。

职责:

◆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三)第二检察部

负责与区、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对接工作。

职责:

◆负责对隆德县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行政支持起诉工作。

◆负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对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四)第三检察部

负责与自治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和法律政策研究室对接工作。

负责与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对接工作。

职责:

◆负责对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办

◆负责受理向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

◆负责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检察院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工作。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

◆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业务统计分析。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承办有关检察工作法律、法规议案的征询意见工作。

(五)政治部

负责与自治区检察院干部处、宣传处、干部教育培训处、机关党委、法警总队对接工作。

负责与市院政治部对接工作。

职责:

◆负责协助院党组做好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警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本院的机构编制管理、人员分类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负责院机关的干部考核、任免、调配等工作。

◆负责院机关的新闻宣传工作和检察文化建设。

◆负责司法警察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院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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